台北市1名女子上月与同居男友发生性关系,过程中男友不认真,女子喊卡,男友仍用5分钟完事,女子因此到警局提告性侵,日前男友因为表现不佳,女子2度到警局提告性侵。
据《苹果日报》报导,上月初女子和男友激情过后,认为男友过程中不认真,自己就像是洩慾的对象,因此喊卡,男友却坚持要完事,仅用短短5分钟了事,女子一气之下到医院验伤,怒告男友性侵。
日前女子又到警局提告,女子表示男友做爱表现不佳,有种被性侵的感觉,因此控告男友妨害性自主。
男子向警方表示,离婚后与女友交往8个月,现在仍然是同居,发生性关系都是你情我愿,过程中他都相当投入,也没有听过女友喊卡,不知道为什么会挨告。
男子指出,他与女友日前在路上与前妻相遇,2女大吵一架,女友应该是想报复才会提告。虽然2人是情侣,但警方讯后仍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将男子函送法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