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填写居住申请的步骤
cuclife.com - 09-10
您的申请应交到您所生活居住的国家内的瑞典使领馆。您在瑞典的亲属不能为您在瑞典代为申请。
填表时请尽量填全所有问题,特别是提供瑞典关系人在瑞典的正确地址。
如您同永久居住在瑞典的人已经结婚或同居,或准备同与结婚或同居,请按如下程序办理:
当您递交申请表后,我们会安排并通知您到领馆来面谈。如您有任何可证明您与瑞典邀请人关系的文件,如信件,照片等,均可在面谈时带来。
所需材料:
两份认真详尽填写的并签名的申请表。
三张两寸照片,其中两张粘于申请表上,另一张随同材料上交。照片须符合如下要求: 照片须显示整个脸部, 拍摄时应两眼平视面对前方的照相机;彩色照片,背景为淡色; 照片须为六个月内的近照,且须符合本人实际面貌;照片须为免冠,有特别宗教原因者除外。
申请人的护照复印件两份,个人资料页及凡有出境记录和签证的均要复印。 注意:护照应至少在2年内仍有效。
您在瑞典的关系人的护照复印件两份。如其不是瑞典护照持有者,还须提供其有效瑞典居留许可的复印件。
您在瑞典的关系人需提供他/她的身份证明"Personbevis"的复印件两份。
已婚者,请提供结婚证书。如在中国登记结婚的,请提供夫妻关系公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公证书须由当地省市的外事办公室认证。如在瑞典或其它国家或地区登记结婚的,请出示正本结婚证,并递交两份复印件。
如您与瑞典关系人还没结婚,请提供您目前婚姻状况的公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公证书须由当地省市的外事办公室认证。
委托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委托书下载请见本页右方。
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未婚,且父母居住在瑞典,请按如下程序办理:
您需有证明表明在您父母或父母中的一方移居瑞典之前,您与其共同生活在您的出生国/定居国。
所需材料:
两份居留许可申请表。
三张两寸照片,其中两张粘于申请表上,另一张随同材料上交。照片须符合如下要求: 照片须显示整个脸部, 拍摄时应两眼平视面对前方的照相机;彩色照片,背景为淡色; 照片须为六个月内的近照,且须符合本人实际面貌;照片须为免冠,有特别宗教原因者除外。
申请人的护照复印件两份,个人资料页及凡有出境记录和签证的均要复印。
在瑞典一方的父亲/母亲的护照复印件两份。如其不是瑞典护照持有者,还须提供其有效瑞典居留许可的复印件两份。出生公证书或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公证书须由当地省市的外事办公室认证。
有扶养权一方的父/母亲对孩子的抚养权公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公证书须由当地省市的外事办公室认证。如父母双方共同拥有抚养权,不居住在瑞典的那一方父/母需在公证员面前签写书面证明,声明其对孩子移居瑞典没有异议。此公证书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须由当地省市的外事办公室认证。
领事馆将对有对话能力的适龄儿童进行面谈。
如您有子女或近亲生活在瑞典,欲前往与之团聚的,请按如下程序办理:
在个别特例中,也有非直系亲属即近亲可有资格以家庭关系申请居留许可的。您需声明在您的近亲移居瑞典之前您就与他/她共同居住,且您的生活非常依赖于他/她,如分开居住,将会非常困难。也就是说,您必须表明在物质上,社会生活上及感情上您都非常依赖于现已居住在瑞典的一方,无法分开。
在个别特例中,难民的亲属或因其它原因被准许避难的人的家属也会被批准得到居留许可,如果他们曾有过非常亲密的关系,即使在他们之前的居住国没有共同居住过。
所需材料:
两份申请表。
三张两寸照片,其中两张粘于申请表上,另一张随同材料上交。照片须符合如下要求: 照片须显示整个脸部, 拍摄时应两眼平视面对前方的照相机;彩色照片,背景为淡色; 照片须为六个月内的近照,且须符合本人实际面貌;照片须为免冠,有特别宗教原因者除外。
申请人的护照复印件两份,个人资料页及凡有出境记录和签证的均要复印。
在瑞典亲属的护照复印件两份。如其不是瑞典护照持有者,还须提供其有效瑞典居留许可的复印件。与之关系公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公证书须由当地省市的外事办公室认证。
委托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委托书下载请见本页右方。
在您递交申请后,领事馆将安排并通知您进行面谈。
如您计划探亲访友在瑞停留多于90天,如停留半年或一年,但并非长期居留, 请看探亲访友居留许可。
申请费:每人525元人民币,18岁以下265元。(递交材料时缴付,若拒签,申请费不予退还)(根据每月瑞典克郎和人民币汇率的不同可能有所变动)
谁决定我的申请:
您的申请将由使/领馆送交瑞典移民局进行审理和决定。申请的决定在使/领馆接到移民局通知后会通知申请人。
在您进入瑞典之前,需得到居留许可并贴入您的护照里。您不能以旅游身份到瑞典并在那里等候决定。
等候决定的时间为多长?
等候决定下来的时间可能会较长。
在您递交申请后,使馆/领馆将安排并通知您进行面谈。面谈后,您的申请会被寄至瑞典移民局,此过程需4个星期左右。移民局会对您的瑞典关系人进行补充询问,可能请之去移民局进行面谈,也可能寄问讯表给之,问讯表应以书面形式回答,然后寄回移民局。
居留许可的有效期:
如您与您的亲属在您以前的出生国或定居国居住在一起,通常移民局会签给您一个永久居留许可(PUT),意味着您可在瑞典住任意长的时间。如您与您的关系人以前没有居住在一起过,但有意在您到达瑞典后就建立家庭住在一起,通常移民局会签给您一个有效期为12个月的许可,有些时候是6个月。这种许可是需要到时候延期的。如你们到时候仍住在一起,您的许可将会被再延长12个月或6个月。
如您处在工作年龄,您将随居留许可自动得到工作许可。
当您连续两年获签有有效期的居留许可且你们的关系仍然完整,您将会拿到永久居留许可。
其他事项:EU 和EEA家属(瑞典公民家属除外)有权在到达瑞典后申请居留许可。如需了解更多,请接洽领事馆。
瑞典驻华外交代表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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