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时签证实行“返签”签证,欧洲很多国家都实行这种签证政策。根据比利时法律,比利时移民局,或称比利时内政部外国人管理处是唯一有权签发短期停留和长期居留签证的官方机构,比利时驻华使领馆签证处没有直接审批签证的决定权。签证处的主要职责是发放申请表格、解答签证中的种种问题、监督担保程序、验收申请材料以及最后的发放返回的签证等等。签证处接受了申请人的材料之后,将这些材料邮寄回国内的比利时移民局,由他们来决定是否给予申请者签发签证,这个过程一般需要3个月左右。
除去材料的认证费用,申请签证的过程中,一般不再收取费用。
移民局给予签发的签证会被寄回比利时驻华使领馆签证处,签证处会很快通知申请者去使馆取签证,通知单上还会列出取签证时需带的材料清单。需要注意的是,“返签”签证需要的时间要比正签的时间长,因此申请人在时间的计算上要宽裕一些,最好在开学前4个月递交申请。
对递交来的签证申请材料,比利时驻华使领馆的验收非常严格,对审查不合格的材料会退回要求重新做,这并不是刁难而是对申请者负责,如果把材料发往比利时移民局后再发现问题,被拒签更耽误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