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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aScript风格要素

关于英文的写作有一本十分著名的书,The Elements of Style(风格要素),编写程序也有一本The Elements of Programming Style(编程风格要素)。证明了在某种程度上,编写程序其实就是语文写作,清晰的风格对程序的质量有着重要的影响。草率含混的风格会隐蔽程序真性。

作为JavaScript Guru, Douglas Crockford提出了自己对JavaScript风格的创见(,)。

第一部分主要讨论JavaScript语言本身,包括:

  • 淘汰过时的构建。

    讨论了在HTML页面引入JavaScript的方式。经典的写法是:

    <script language=javascript><!----></script>

    language并不是W3C所认同的标准,建议使用的是type, 但作为type值的MIME type并没有标准化(有时是text/javascript, 有时是application/ecmascript),但目前所有的浏览器都是使用JavaScript作为默认的脚本语言,因此仅仅些<script>就是安全的。随着NetScape 3的淘汰,<-- -->也不是必要的了。

    (注:这个东西Web标准社区也有自己的看法,并认为应该写type="text/javascript",我也赞成。)

  • 在结构中始终使用区块。

    莫偷懒,省略区块(即{ })会引发不经意的错误和麻烦。即使只有一句,也老老实实写上:

    if (expression) { ... }
  • 第二部分主要讲的是一些使程序更清晰和简洁的习惯用法:

  • 全局变量是邪恶的。
  • 使用内部函数来避免全局变量。
  • 这些风格是Crock在2005年提出的,现在有些已经深入人心(如不要使用全局变量),因而也没有必要多做解释了。如果你有所疑惑,不如详细看看这两篇风格文章,里面有大量的代码来举证这些风格的重要性。

    更新:Dojo的风格指南也不错。